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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 20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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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辦法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學會 退費辦法

公告日期:2025年9月20日

第一條 適用範圍

本辦法適用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會(以下簡稱系學會)所舉辦之活動及收費事項,除其他辦法另有規定外,依本辦法辦理。

第二條 適用對象

本退費辦法適用於所有參加者及繳費者。

第三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處理

如遇疫情嚴峻或危險天災(如大地震、颱風)等不可抗力情形致活動無法進行時,依下列規定辦理:

  • (一)系學會應先評估延期舉辦之可行性。
  • (二)若可延期,依第四條規定辦理。
  • (三)若僅能停辦,依第五條規定辦理。

第四條 延期辦理

經評估延期辦理時,系學會應於系學會 Discord 伺服器公告活動延期辦理日期,並通知參加者。 因活動延期致無法參加者,應依系學會公告之方式於指定期限內主動聯絡系學會。逾期未聯絡者,視同同意延期並繼續參加活動。

第五條 停止辦理

經評估停止辦理時,系學會應於系學會 Discord 伺服器公告停辦訊息,並通知參加者。

第六條 取消報名

如報名後因個人重大因素致無法參加需取消報名,應主動聯絡系學會。 若於報名截止前提出申請,可依第七條之方式,退還扣除手續費或匯費後之金額。 若於報名截止後提出,除因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列情形外,將不予退款。

第七條 退款金額與方式

退款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與辦理:

  • (一)若活動相關費用(如保險費、訂金等)已先行支付,且系學會無法追回,該部分費用將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  • (二)退款原則上以現金退費為主;如因特殊原因需以匯款或郵局方式退費,其相關手續費或匯費依系學會計算方式為準,並由申請人自行負擔,自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  • (三)扣除上述費用後之金額,即為實際退款金額。

第八條 附則

本退費辦法自公告之日起施行;其未盡事宜,依系學會相關規定辦理,或由系學會另行公告之。